一文总结常见眼病的筛查与治疗

2021/07/06 854

引言


近年来,眼科的慢病管理越来越重要。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同仁医院眼科中心主任王宁利呼吁,把眼病防治纳入到国家慢病管理体系中,在慢病筛查中加入眼底照相项目。眼科慢性疾病包括:青光眼、视网膜病变(黄斑变性)、夜盲症、干眼症等。眼科的慢性疾病不是短期可以完全治疗的,它需要持续的关注与治疗,可能会长达10-20年甚至终身的治疗过程。如果治疗的效果不好,还会导致反复发病,从而降低患者的依从性,最终发生不可逆转的视神经损伤,严重影响未来的日常生活。因此,我们要在疾病早期就做到了解它、治疗它,眼科慢病管理更重要是给患者带来生活的希望,减少视力损伤带来的焦虑烦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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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光眼

青光眼是全球首位不可逆性致盲眼病。随着人口老龄化,我国青光眼的患病率将逐年增加。据估算2020年我国青光眼患者的人数可达到2100万,致盲人数可达到56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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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光眼筛查

为了避免青光眼发现不及时带来的不可逆视觉损伤,我们应该提倡普遍的青光眼筛查。用于青光眼筛查的主要检查包括裂隙灯显微镜检查、眼压测量和眼底检查等,必要时进行前房角镜及视野等检查。目前认为基于眼底照相的眼底影像学检查效率最高。目前青光眼的筛查包括两个方法。


①机会性筛查:在进行健康体检或其他问题在医疗机构就诊时,眼科医师有意识地进行青光眼方面的必要检查,从而发现青光眼。我国研究结果显示,基于体检中心的机会性青光眼筛查也是青光眼早期诊断的重要方法。

②人群筛查:采用简便可行的检测方法,对公众或特定群体进行筛查,并对阳性结果人群进行转诊建议。目前筛查成本是影响人群筛查实施的主要阻碍。相比传统的直接检眼镜等检查,免散大瞳孔眼底照相更加简便快速,能留下客观记录,且具备良好的敏感性(74.7%)和特异性(87.4%),是较为理想的眼底检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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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光眼慢病治疗管理

根据患者的眼压、眼底和视野损伤程度,结合医院的条件和医师的经验,可选择药物、激光、滤过性抗青光眼手术和微创抗青光眼手术给予降低眼压治疗。应重视视神经保护治疗。降低眼压治疗时,应为患者设定目标眼压。降眼压对于治疗各阶段青光眼及降低高眼压症向青光眼的转化率均有明确益处。将眼压控制在目标眼压水平是青光眼治疗和随访的具体目标,也是青光眼医师日常工作的重点。


随访期间,需要根据是否达到目标眼压、视野损伤进展速度,结合观察期内的眼压水平、预期寿命和现有视功能损伤程度及合并的其他危险因素,调整目标眼压。


目标眼压是一个眼压范围的上限,该眼压范围能够将病变发展速度降至最低,并在患者预期寿命内维持与视觉相关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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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眼

干眼是由于泪液的量或质或流体动力学异常引起的泪膜不稳定和(或)眼表损害,从而导致眼不适症状及视功能障碍的一类疾病。干眼已成为影响人们生活质量的一类常见重要眼表慢性疾病。近年来干眼在我国的发病率逐渐上升,但其诊疗规范尚未建立,各级眼科医师对于干眼的认识及诊疗水平存在较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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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眼的检查

当患者出现类似眼部干涩感、烧灼感、异物感、针刺感、眼痒、畏光、眼红、视物模糊、视力波动等干眼常见症状时,应考虑患者干眼症的可能性,并进一步进行临床检查,包括:裂隙灯显微镜检查、泪河高度、泪膜破裂时间、眼表面活体细胞染色、泪液分泌试验等。


此外,辅助检查也是干眼诊断的主要方法,包括:泪膜镜检查、角膜地形图检查、共焦显微镜检查、泪液乳铁蛋白含量测定、泪液渗透压测定、印迹细胞学检查、睑板腺成像检查、前节OCT检查、泪液清除率试验、泪液蕨样变试验及血清学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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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眼的诊断

干眼的诊断目前尚无国际公认的统一标准,结合其他国家及我国学者提出的标准,角膜病学组提出目前我国的干眼诊断标准:

①有干燥感、异物感、烧灼感、疲劳感、不适感、视力波动等主观症状之一和BUT≤5s或Schirmer I试验(无表面麻醉)≤5 mm/5 min可诊断干眼。

②有干燥感、异物感、烧灼感、疲劳感、不适感、视力波动等主观症状之一和5s<BUT≤10s或5mm/5min<Schirmer I试验结果(无表面麻醉)≤10mm/5min时,同时有角结膜荧光素染阳性可诊断干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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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严重程度的干眼的治疗

干眼严重程度分类:轻度:轻度主观症状而无裂隙灯显微镜下可见的眼表面损害体征;中度:中重度主观症状同时有裂隙灯显微镜下的眼表面损害体征,但经过治疗后体征可消失;重度:中重度主观症状及裂隙灯显微镜下的眼表面损害体征,治疗后体征不能完全消失。


①轻度干眼:教育及环境饮食改善;减少或停用有不良作用的全身或局部药物;眼睑物理治疗;人工泪液。

②中度干眼:在轻度干眼的基础上增加:湿房镜;局部抗炎治疗;泪道栓塞。

③重度干眼:在中度干眼的基础上增加:全身性抗炎药;口服刺激泪液分泌药物;自家血清;治疗性隐形眼镜;手术(永久性泪小点封闭、脸缘缝合术、眼睑手术、颌下腺移植手术等)。


参考文献:

[1] 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青光眼学组,中国医师协会眼科医师分会青光眼学组.中国青光眼指南(2020年)[J].《中华眼科杂志》,2020,56(8): 573-586.

[2] 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角膜病学组.干眼临床诊疗专家共识(2013年)[J].《中华眼科杂志》,2013,49(1): 73-75.